轨道交通行业目前主要执行IEC61373.国标GB/T21563(等同采用)。这个标准不涉及正弦振动。但是包含半正弦冲击。标准按照零部件的安装部位将试验分为I、II、III类。这三类试验在产品尺寸、工作频率范围和振动强度有很大差别,不宜用一台设备兼容全类试验。
具体说:
1、I类试验,产品重量几百到几吨重量,体积也很大,有几米见方。该试验设备工作台面很大,振动量级非常小(振动台的推力不大),上限频率为150Hz。如果兼顾冲击(5g-30mS),则推力会加大较多。
2、II类试验,产品几十到几百公斤,体积比I类小。振动量级也比较小。上限频率为250Hz。包括冲击(30g-18mS),则推力也会增加较多。
3、III类试验,主要用于车轴安装产品,体积小、重量轻。但振动量级较大(随机振动:30grms;冲击6mS-100g),频率上限500Hz。用标准振动台无法完成III类试验。
建议用户首先对本单位的产品进行定位,确定是积累试验,再将必须涵盖的产品的尺寸重量提供给我们,由我们根据试验条件规划设备规格。总之,无法用一台设备覆盖轨道车辆产品的试验条件,而应该采取按照试验分类确定购置设备的规格。